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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前房产加名纠纷案:婚前房产婚后加名是否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
婚前房产加名纠纷案:婚前房产婚后加名是否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
来源: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
作者:最高人民法院
发布时间:2026-07-22
王某婚前购买一套房产,婚后为配偶李某加名。离婚时,王某主张该房产系其婚前个人财产,不应分割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加名行为构成对李某的赠与,该房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,综合考虑双方贡献及婚姻存续时间,判决李某获得相应份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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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办律师
巫丽云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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