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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案: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如何认定
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案: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如何认定
来源:司法案例研究院
作者:最高人民法院
发布时间:2026-07-22
吴某以个人名义向刘某借款50万元用于投资,后无法偿还。刘某起诉要求吴某及其配偶陈某共同偿还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该借款金额远超家庭日常生活需要,刘某未能证明该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,故认定该债务为吴某个人债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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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办律师
李萍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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