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籍谭某与法国籍丈夫鲍某生育一子,长期在中国生活。离婚时,鲍某主张将儿子带回法国抚养,谭某主张留在中国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儿子长期在中国生活、学习,已适应中国文化环境,判决儿子由谭某抚养,鲍某享有探望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