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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前房产出租收益归属案:婚前房产婚后出租的租金如何认定
来源:最高人民法院
作者:陈宜芳
发布时间:2026-07-21
蒋某婚前有一套房产,婚后将该房产出租,每月收取租金8000元。离婚时,蒋某主张租金属于其个人财产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出租行为属于经营活动,租金收益属于经营性收益,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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